理论
2005年 第 10 期
总第 381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延期付款EPC项目”的会计核算

作  者
冯兆杰 崔金满

作者单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摘  要

      【摘要】 EPC业务在业务性质、结算方式等方面与一般的货物销售、工程建造、提供劳务等业务有较大的差别。现在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EPC业务的会计规范,对于应如何对其进行会计核算存在较多争议,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延期付款EPC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上。在本文中,笔者在分析比较实务中存在的一些会计核算方法的基础上,针对如何核算“延期付款EPC项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 EPC   谨慎性原则   会计核算 

     一、“延期付款EPC项目”的业务流程及特点
EPC为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建设)的缩写。EPC业务是一种由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总承包服务。“延期付款EPC项目”是EPC总承包项目的一种,之所以称其为“延期付款EPC项目”是因为在这类业务下,总承包商通过“卖方信贷”为工程项目融资,业主根据商务合同或延期付款保函的规定延期支付工程款。与一般的货物销售、工程建造、提供劳务等业务相比,“延期付款EPC项目”在业务内容、性质及结算方式上有如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