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6 期
总第 40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刍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月末余额的结转

作  者
张国柱

作者单位
武汉工程大学

摘  要
      在会计业务中,月末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时往往容易出错,笔者认为,应区分“是否发生当月缴当月增值税”的情形进行处理:
      1.在未发生当月缴当月增值税的情况下的处理。
      (1)如果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现借方余额,月末不作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现的借方余额为企业的留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