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4 期
总第 400 期
总第 40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作 者】
马军
【作者单位】
江苏苏州大学商学院
【摘 要】
【摘要】资产证券化对象的选择是资产证券化的第一个环节,其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成功与否。本文在综述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资产证券化对象按其未来可收回现金流量性质可分为确定性支持资产和不确定性支持资产,并在此基础之上分别阐述它们在个体和项目组合上的特征。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对象 特征 选择
一、引言
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至此,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工作正式进入了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对象的选择是资产证券化的第一个环节,关系到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成败。鉴于此,本文将对资产证券化对象的选择进行规范性研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探讨的资产证券化对象的特征并非是指现阶段选择试点对象所要具备的特征,而是指在吸取了国内外成功经验后,进入推广阶段的证券化对象所应具备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