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2 期
总第 42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作 者】
陈宏明(教授) 郭 冰
【作者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利润是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它不但是衡量企业作为经营主体所取得的业绩的主要指标,而且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分配的重要依据。与旧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利润确认标准和利润表包含内容的变化,这势必会影响企业业绩在利润表中的反映,进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一、关于利润概念——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
无论是会计理论界还是会计实务界,至今尚未就会计利润的概念达成共识。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主要有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两种。收入费用观认为,利润是企业收入和费用配比的结果,即把特定时期内相关联的收入和费用进行配比,如果收入大于费用则为利润,反之则为亏损。在此观点下,利润确定的关键在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配比。资产负债观认为,利润是企业在某一期间内净资产的变动额,即在企业的投入资本得到保全的前提下其资源的净增加额。资本保全有货币资本保全和实物资本保全两种观点。货币资本保全观下的利润基本等同于货币产出(收入)减去货币投入(历史成本)的净结果,与收入费用观基本接近。实物资本保全观下的利润等于已取得的收入与按照现行成本计价的成本和费用之间的差额。所以,资产负债观强调的是实物资本保全,即实物资本保全下的资产负债观。此种观点下,资本代表着所有者投入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只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所有者投入的实际生产能力不变,企业才能确认收益;而在已消耗的实物资产未得到重置之前,企业不能确认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