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 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

作  者
李西文  祁均业

作者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摘  要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将会计目标定位于使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新准则强调了会计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并以可靠性与相关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两大支柱。这既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又做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本文就此作以下分析。
  一、新准则强调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可靠性下的定义,可靠性包括以下三层涵义:①信息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事项;②信息必须没有偏向即信息必须具有中立性;③信息必须没有重要错误。笔者认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是指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