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8 期
总第 540 期
总第 540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作 者】
陈丽芹
【作者单位】
石家庄经济学院 石家庄 050031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分别从企业和银行的角度,对支票、本票、汇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不同支付结算方式业务的财务会计和银行会计核算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支付结算方式 财务会计 银行会计
我国目前的支付结算方式按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不同分为票据、结算凭证和信用卡三类,称为“三票三式一卡”。三票是指支票、汇票和银行本票三种票据,其中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三式”是指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三种结算方式,“一卡”是指信用卡。
这些支付结算方式在财务会计和银行会计的核算中有所区别,其主要原因在于核算的主体不同、所处的角度不同。本文主要就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的核算进行分析。
一、各种支付结算方式的具体核算比较
(一)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