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4 期
总第 39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王 静 王海民
【作者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面对全球范围内的会计信息舞弊案件,我们可以发现种种职业道德沦丧的行为构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源泉,加强会计和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已成为最终解决舞弊问题、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和社会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举措。
一、对会计信息舞弊主体的界定
对会计信息舞弊主体进行界定,有助于从行为主体的动机和所处外部环境入手剖析舞弊原因,并寻求有效的防范措施。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主体就是舞弊行为的实施者,其动机是为了获得舞弊收益。笔者主要针对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和企业外部审计人员这两类主体进行分析。
1.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舞弊。在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网中,会计人员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内部层次。在这一代理层次中,会计人员充当了特殊的角色。一方面,会计人员处于委托与代理的中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