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9 期
总第 40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意见与建议
【作 者】
刘晓芸
【作者单位】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企业对会计政策拥有一定的选择权,即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目标,在特定的环境和既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具体会计处理原则和办法。在实践中,这种会计政策选择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正负两种影响。其正面影响是有助于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种正面影响的产生是以企业合理地选择能反映其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为前提的。其负面影响是如果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当,会导致其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政策的不当选择包括无意和故意两种可能,其中企业管理当局为实现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的目的故意选择或变更某项会计政策的行为,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面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利与弊,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实现趋利避害。一方面,要引导企业按会计政策选择的基本原则来正确对待和处理会计政策选择问题,从而充分发挥会计政策选择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正面影响;另一方面,则需要从外部加强对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有效约束,尽量减小由于企业误用或滥用会计政策选择权而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