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7 期
总第 417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阳 杰 黄昌勇(教授)
【作者单位】
湖南湘潭大学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总账科目及部分明细科目的设置进行了探讨,提出其设置缺陷,以期为《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和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会计科目 会计信息化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一、总账科目的设置缺陷
1.“现金等价物”没有科目核算。现金流量表采用差额平衡原理,即动态的流量之差等于静态的存量之差。用报表指标表述,就是现金流量表中的净现金流量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之差。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相应的核算科目,资产负债表不能单列“现金等价物”,而是将其并入“短期投资”项目中列报,从而不能提供计算余额之差的准确数据,割断了两表之间的联系。在存在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差额平衡原理显得无能为力,不利于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对“现金等价物”数据的加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