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7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无形资产“三分法”的广义确认观

作  者
新 夫

作者单位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重新构建一种广义会计确认观,将无形资产分为三种类别,即准则内的无形资产、中间态的无形资产和准则外的无形资产,从而将部分游离在准则规范范围之外的无形资产纳入会计信息系统中,以分层报告的方式披露,从而达到全面反映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目的。
  【关键词】无形资产   三分法   广义确认   分层报告

      以信息技术、知识资本等无形资产为显著特征的“新经济”的兴起,一方面使得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程度相对提高?熏另一方面现行的财务报告系统无法全面披露企业的无形资产信息,且现行的无形资产遵循的是传统的资产确认标准,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特殊性质。因此,在传统的资产确认模式下生成的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1)确认范围过窄。企业主要是通过外购、自创和接受投资三个途径获得无形资产。现行的财务会计基本只确认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只确认很小一部分(只有在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时),并不确认自创商誉和品牌等企业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这远远不能达到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