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6 期
总第 442 期
总第 44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谢艳霓 申永化
【作者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
【摘 要】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颁布,对个人缴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以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为前提,探讨如何进行工资与奖金的分配,以实现最优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奖金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些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