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9 期
总第 451 期
总第 45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作 者】
黎志刚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 本文首先阐述了新会计准则有关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修正,然后就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问题 建议
一、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修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新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应以控制为标准来界定合并范围,因此在具体实施新会计准则时应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控制。同时,应从理论上研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时如何防范会计操纵和会计造假的行为,怎样对合并财务报表信息进行修正,并制定相应的规范以确保各期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符合一贯性和可比性的质量要求。我们欣喜地看到,新会计准则已经注意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对于报表信息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子公司的添增、处置事项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右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