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5 期
总第 43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货物的纳税筹划

作  者
李定安1 周娜2 曹晓丽2 邓燕琴2

作者单位
1.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购销双方按照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划分,存在六组购销关系,每组购销关系的购销定价对增值税的影响是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该在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对供货商的身份做出选择。
  【关键词】增值税   购进价格  纳税筹划

      增值税是价外税,难以用利润衡量,所以在涉及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时候,应该以税后现金流量作为判断指标,在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本文试从现金流量角度计算平衡点,而且考虑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析增值税纳税人选择购进价格的纳税筹划,并简略分析了考虑这三个税种与否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货物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