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7 期
总第 445 期
总第 44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郑丹华 涂云友
【作者单位】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 610000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 610021
【摘 要】
【摘要】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对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税款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尚缺乏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股票期权支出的成本扣除办法等问题也未明确,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
【关键词】股票期权 税收政策 所得税
一、我国现行股票期权的税收政策
股票期权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股权激励机制,是公司对高层管理者实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对激发高管人员的经营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
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先后至少有150家上市公司相继公布和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为适应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2005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2006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定、应纳税款的计算、征收管理等方面对个人股票期权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