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4 期
总第 436 期
总第 43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季磊 史茜
【作者单位】
内蒙古财经学院 摇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填补了股份支付会计核算规定的空白,满足了上市公司实务的要求。本文仅就股份支付核算作一介绍。
【关键词】股份支付 权益结算 现金结算
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 规范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企业为获取服务而向职工和其他方授予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
2. 分类。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3.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