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2 期
总第 564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浅析金融资产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的关系

作  者
许立兰

作者单位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那么是否所有金融工具的摊余成本就一定是账面价值呢?本文对此作了简要分析,以便在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中正确理解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的关系。
  【关键词】摊余成本   账面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摊余成本的概念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在金融资产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是摊余成本的计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即其账面价值。摊余成本是在实际利率法下产生的计量属性,即以实际利率作为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的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贷:投资收益(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