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 20 期
总第 864 期
总第 864 期
财会月刊(下)
财金纵横
【作 者】
张俊超(博士)
【摘 要】
在我国现有的制度、经济环境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解答好这一问题可以为完善存款保险监管体系、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风控策略提供依据,也具有维持金融稳定的实践价值。利用2015年5月1日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作为外生变量,以在沪深A股上市的26家商业银行的微观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我国商业银行个体风险承担的变化。由于银行的个体风险承担受到银行规模和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在基础研究之后进一步检验银行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占比、监事会规模、高管薪酬、管理层持股比例等银行异质性特征对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个体风险承担关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体风险显著增加,银行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管理层持股比例显著增加了银行个体承担的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银行风险承担;银行治理;政策效应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章编号】1004-0994(2019)20-0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