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4 期
总第 48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作 者】
张德新
【作者单位】
德州学院 山东德州 253023
【摘 要】
【摘要】本文对信用证软条款产生的内外部因素进行了剖析,按其效力特性进行了具体的归纳分类,提出了在UCP600框架内各种可能的信用证软条款救济防范措施。
【关键词】UCP600 信用证 软条款
作为国际贸易结算中运用最广泛、最重要的支付手段,信用证被誉为 “国际商业的生命血液”。但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却始终困扰着出口商,成为信用证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针对出口商关注的软条款源头防范问题,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ICC)最新修订并于2007年7月1日生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UCP600)也仅在第四条规定,开证行应劝阻开证申请人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或其他类似文件的副本作为信用证整体组成部分。同时,UCP600删去了UCP500中“合理”、“谨慎”等易给银行带来不便的字语,但却未见有更规范、严谨的开证格式要求出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信用证制度应更加趋于规范和统一。为了不断发展和完善信用证制度,以适应现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对信用证软条款问题应有一个正确和完整的认识,以达到完善信用证支付制度、规避信用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