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2 期
总第 48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马泽和
【作者单位】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摘 要】
目前一些地方,工会经费的收缴已由过去通过基层工会上缴的单一方式改变为委托税务部门代收、财政直接划拨等方式,由此也带来了账务处理上的一些变化。笔者拟对此作一归纳。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账务处理
1. 通过基层工会上缴的方式下,按月计提工会经费,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在将计提的工会经费拨付给本单位工会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
2. 委托税务部门代收的方式下,根据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有关规定,按月计提,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交款——应交上级工会经费,其他应付款——应付基层工会经费。实际拨缴经费时,借:其他应交款——应交上级工会经费,其他应付款——应付基层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