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李延东(博士),郑小娟(博士)
【作者单位】
1.北京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北京100033;2.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北京100033
【摘 要】
【摘要】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横亘在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痼疾”,近年来,政府部门虽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积极推动实施来解决这一难题,但政策效果有限。其根源在于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运行机制中存在一些制度“弊端”,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失衡,使小微企业长期处于不公平的市场地位。本文认为,增强市场资源配置有效性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核心,建议通过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推进金融市场改革、健全融资市场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再配置等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市场机制;金融市场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14-0097-3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就业和繁荣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特别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视为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鼓励和支持“草根创业”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而与此不协调的是,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横亘在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一大难题,如何使小微企业在融资中摆脱“弱势群体”地位,这一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及其融资现状
(一)小微企业界定
通常来讲,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及微型企业的统称。各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员工数、资产、销售额等指标为依据,对小微企业进行界定。从发达国家来看,美国在1953年颁布的《小企业法》中规定,小微企业雇员人数不超过100人。欧盟将员工人数少于50人、年销售额或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企业归为小微企业。从发展中国家来看,巴西将雇佣人数少于50人的企业归为小微企业,印度将资产小于10万美元的制造业企业及资产小于4万美元的服务业企业界定为小微企业。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小微企业人数和资产的标准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我国也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对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进行了界定(见表)。
(二)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1. 银行贷款可获得性低。目前,银行贷款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渠道。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银行出于风险控制方面的考虑,往往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而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满足要求,被排除在银行贷款体系之外。据统计,每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8000亿元以上,但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不到1000亿元。
2. 民间借贷成本高昂。一方面,大量小微企业由于无法从正规银行贷款,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取得短期资金,以求得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银行审查手续复杂,耗时过长,很难满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贷款要求,一部分小微企业为了“应急”,也转向民间借贷。据2014年《中国小微企业指数》报告显示,民间借贷占小微企业负债总额的45.7%,已成为小微企业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民间借贷与银行借贷相比成本高昂,有息民间借款利率平均为18.1%,是银行平均贷款利率的两倍多。部分小微企业为从小贷公司获得抵押信用贷款,需支付23% ~ 25%的月利率,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世界性难题。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公布的数据,亚洲小微贷机构的名义利率高达30% ~ 70%,如果加上各项隐性费用,实际利率将远远高于这一水平。即使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美、日等国家,中小企业的平均融资成本也在20%左右。这些数据表明,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小微企业都会受到融资约束的困扰,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二、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题的根源
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客观性、规律性。一是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资金需求总量庞大,我国金融机构不可能满足其所有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多数小微企业处在发展的“萌芽期”,业务本身没有形成稳定的现金流,极易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抗风险能力弱。三是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加上我国小微企业基本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导致银行很难评判小微企业的风险,提高了银行的定价和贷后管理成本。
市场供需决定了资金要素的配置及价格,但并不是所有的贷款需求和供给都是有效的,小微企业的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两者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才构成有效贷款需求,而有效贷款供给是与贷款人能力相适应、能够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供给。从理论上讲,通过完备的市场机制,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将达到均衡,从而确定合理的融资价格。均衡供求和均衡价格就是评判融资是否“难”和“贵”的标准。但在现实世界中,信息不对称、资金供给渠道单一等问题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造成资本市场供需失衡。相较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这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会发生,但程度不同的原因。所以说,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题的根源在于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运行机制中存在一些制度“弊端”,造成市场扭曲,资源配置失调,小微企业在资金供求博弈中处于不公平的市场地位。
三、市场扭曲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市场供需结构失衡
从供需结构来看,大企业与大银行市场地位对等,大企业财务制度完备、抵押物充足,资金需求量大,所以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降低单位贷款成本。而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资源有限,为分散风险,不能也不愿意将贷款集中提供给少数大企业客户,但对当地小微企业情形比较了解,易于控制风险,所以中小金融机构更倾向于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缺乏层次,大型银行掌握了大量信贷资源,并基本垄断了社会融资渠道,中小金融机构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截至2014年底,“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贷款的市场份额达到总贷款额的45.39%,北京银行作为最大的城商行,贷款额仅为工商银行的1/17。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实力有限,很难满足为数众多的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二)资金要素价格扭曲
1. 低效率项目占用了大量可贷资金。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依靠投资推动GDP增长,大企业、大项目在政府的支持或担保下,从银行获得大量廉价的资金。这些项目依赖于政府的信用背书,对利率并不敏感,投资缺乏市场约束,部分项目负债率高、投资收益低,直接导致拖欠银行贷款,使大量可贷资金成为行业“沉淀成本”,而真正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却得不到资金支持。
2. 刚性兑付推高了社会融资成本。大型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公募债券大都有政府的隐性担保,近年来频发的公募债券刚性兑付事件打破了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均衡,对市场释放了错误的价格信号。在当前经济下行期,金融机构在投放资金时,对政府的隐性担保抱有期待,使得资金配置倾向于有政府背景的融资主体,有风险且收益不高的小微企业难以获得资金。
(三)资金回报率不合理
2015年以来,央行的定向宽松政策虽增加了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但难以取代市场对资金流向的决定作用。我国经济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保持着高于一般行业的投资回报率。社会资金总是向收益高、风险低的行业流动,虽然银行手中的资金多了,但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并未增强,大量信贷资金争相涌入房地产行业。据统计,2014年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余额达17.37万亿元,同比增长18.9%,房地产贷款增量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高达28.1%。
房地产行业巨大的“挤出效应”,使占小微企业总数2/3的批发零售业、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很难获得金融资源的支持。另外,即使一些小微企业获得了贷款,也没有用于实际生产,而是转投于与房地产相关的领域。
(四)市场信息不对称
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此情况下,银行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为了使利润覆盖风险,提高所有小微企业客户的贷款利率,这会超出“好客户”的承受能力,使“好客户”退出市场,而违约风险高的“差客户”对利率并不敏感,往往选择留在市场,这一逆向选择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市场最终充斥着“差客户”,贷款利率只能不断升高,最终,高违约率和高利率将严重影响银行声誉;二是银行将利率定在市场均衡利率以下,但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抵押物和担保,这样虽然可以降低不良率,但能提供抵押和担保的小微企业数量较少,小微企业信用评估和信用增级也会带来一些利息外支出。据估算,包含综合担保服务费和其他隐性费用在内的贷款成本一般在10%以上,而制造业小微企业的利润率仅为3% ~ 5%。大部分“好客户”仍然无法承担如此高的贷款成本。
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对策
政府应将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作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核心举措,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市场活力。
(一)着力优化金融市场结构
1. 提升城商行的实力。在小微企业服务方面,城商行较大银行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小微企业软信息收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与当地小微企业保持着良好的银企关系。但在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资本实力等方面存在劣势。国家应采用差别管理方式,对城商行在业务准入、税收方面给予支持,增强城商行实力,通过发展特色化、差异化的城商行,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性、持续性的金融服务。
2. 鼓励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发挥民营金融机构的“鲶鱼效应”,可有效提高金融市场的活力。国家应在控制整个社会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放宽对民营中小银行的限制,大力发展“互联网+民间资本”,引导和推动县域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民营金融机构发展。为民营银行营造与国有银行平等的竞争环境,在法律的层面,明确民营中小银行的合法地位,为民营中小银行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同时,完善民营中小银行的退出机制。
3. 国有大型银行成立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法人机构。虽然目前大型银行已经成立了主管小微企业融资的专业部室,但在银行内部资源分配、人员配置方面,倾向于大企业的趋势仍然明显。设置单独的法人机构可以实现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融资需求隔离,减少银行内部的限制和约束。
(二)大力推进金融市场改革
1. 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首先,利率市场化改革理顺了金融资金配置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市场化改革将使利率双轨制失去存在的基础,过剩产业和落后产业不能再通过体制内的渠道“挤占”廉价信贷资源。其次,利率市场化倒逼银行转型。在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的背景下,银行为提高盈利能力,将更加重视高风险、高收益的小微企业业务。再次,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使大量民间资本被纳入正规渠道,资金渠道之间的激烈竞争将消除一些不合规收费行为。
2. 强化差异性货币政策。国家应进行必要干预,保证小微企业的融资供给,并注重对供给效果的考核。在坚持 “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考核小微企业贷款收费、办理时间、贷款用途等指标,从单纯的数量考核变为贷款效果考核。对金融机构实施动态差异化监管,动态调整城商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
3. 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必须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清理政府隐性担保,完善金融市场风险定价功能,打破“预算软约束”、“刚性兑付”与“兜底承诺”等非市场化的潜规则,使小微企业在融资时与大中型企业具有同等的竞争地位。
(三)健全小微企业融资市场环境
1. 建立小微企业互联网征信体系。为控制互联网金融的整体风险,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政府应强化互联网金融征信信息管理,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及时上报小微企业融资及还款信息,将贷款违约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建立小微企业互联网征信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汇总、挖掘相关数据,打破信息隔阂,最终实现与央行征信系统的全面对接。
2. 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平台。政府应充分借鉴“大数据”理念,收集小微企业散落在工商、税务、法院、海关、质检、电力、燃气等部门的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海量、多元化的大数据源,从多个维度对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考核,不但从数据上分析小微企业的经营结果,更重要的是对企业发展轨迹、行为特征、经营风格等经营特点进行评价,建立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画像”。节约贷款机构调查成本,实现小微企业信息的交叉核验,降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
3. 完善担保体系。增加中央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地方主管部门可选择当地担保公司参股、控股,扩充担保行业规模和实力。给予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得税优惠税率、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加大业务奖励力度,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担保行业。借鉴日、德等国再担保模式,由政府出资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通过“公库”资金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进行再担保,达到分散风险、提高信用的目的。
(四)引导金融资源再配置
我国应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一是优先选择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业务模式成熟、能够有效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资产作为基础资产。二是严格审核中介机构的资质,规范评级标准,建立公正、独立、客观的评级体系;完善法规建设,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三是在对发起机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扩充发起机构范围。由原先的商业银行向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展。四是扩大投资者范围,并培育成熟的二级市场,分散市场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辜胜阻,庄芹芹.缓解实体经济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对策思考[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5).
纪飞峰.银保合作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基于大数据技术应用视角[J].银行家,2015(4).
武晓荣.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J].银行家,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