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周 晖(副教授),覃亚洲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长沙410082
【摘 要】
【摘要】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背景下,环境绩效信息成为高管薪酬考评中不容忽视的新因素。本文基于政企资源交换的视角,以2010 ~ 2013年257家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民营企业环境绩效对高管薪酬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政治关联和重污染行业特征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民营企业环境绩效提高有助于增加其高管薪酬,这种影响主要发生在有政治关联的企业中。进一步研究发现,重污染行业民营企业的环境绩效也与高管薪酬显著正相关,且政治关联对二者的影响更大,而这在非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中则不明显。
【关键词】环境绩效;高管薪酬;政治关联;资源交换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08-0026-7一、引言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背景下,原有的一味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已难以顺应时代潮流,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要求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故生产型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和环境污染物的制造者,需要在经济利益和环保投入上寻求平衡。高管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者,也是企业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其决策会直接影响公司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Cordeiro和Sarkis,2007)。而高管薪酬机制则是激励高管努力工作、解决代理问题的有效方法。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确定主要以公司经营业绩为依据,较少将环境保护、慈善捐赠等社会责任信息纳入高管绩效评价体系中。因此,如何构建有效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在合理评价公司高管勤勉程度的同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值得深入研讨。
已有不少文献证实高管自身具有强烈的自利倾向(吴育辉和吴世农,2010;Rus et al.,2012),其行为会根据绩效评价内容的不同而做出改变。这不禁让人深思,民营企业高管真的是出于自愿去治理环境吗?高管是否会以治理环境为由要求更多薪酬?这其中是否有政府和民营企业高管的资源交换行为存在呢?本文基于资源交换视角,围绕民企高管薪酬与环境绩效的关系展开理论探讨及实证检验,将政治关联作为权变影响因素纳入分析框架,以期为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提供管理决策依据,同时也为诠释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微观互动行为提供新视角。
二、文献回顾
高管薪酬是公司治理研究的热点内容,其研究成果丰硕。早期学者主要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分析框架来研究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二者的相关性并不显著(李增泉,2000;李琦,2004)。随着我国高管薪酬制度的改革,高管薪酬更多依赖于外部经济绩效的改善,即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正相关(Conyon和He,2011;张亚南和马鸣萧,2012)。
对环境绩效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的相关关系上。多数学者认为,企业之所以披露环境信息是因为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压力(Van Rooij和Lo,2010)和担心被媒体报道(Evangeline和E.T.,2011)。现有研究主要从合法性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两个视角剖析企业环境绩效表现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其中沈洪涛等(2014)综合这两种理论,认为企业环境绩效表现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呈显著U型关系。而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的关系尚存在较多争论,一部分学者支持二者正相关的观点,如Moneva和Ortas(2010)基于多维视角实证研究发现,高环境绩效能带动公司经济绩效的提升;也有一部分学者基于传统学派的观点发现,二者存在负相关关系(李大元等,2015)。然而Muhammad N.等(2014)却指出二者之间的关系与经济周期有关,经济增长时环境绩效对经济绩效有正向影响,而当企业处于经济危机中时二者的相关关系不显著。
近年来,对环境问题的深入关注使学者对制定企业环保政策的高管行为也产生兴趣。Berrone和Gomez-Mejia(2009)认为在重污染行业中,良好的环境绩效能增加高管薪酬。也有学者认为,高管薪酬越高,环境绩效反而越低(Miles P.C.和Miles F.,2013)。综观上述文献,大多以委托代理理论和合法性理论为视角,从政企微观互动视角来研究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相关文献甚少,且专门以新环境保护法作为研究背景透析中国民营企业环保行为动机的文献较为缺乏。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采用沪深两市民营上市公司2010 ~ 2013年的数据,从资源交换这一研究视角进一步揭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环境治理的内在联系。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现有研究视角虽然分析了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相关关系,但没有深入探讨其背后的机理,本文从政企微观互动角度剖析了民营企业高管治理环境背后的自利动机。研究发现,民营企业能够通过环境治理来“购买”政府金融资源——高管薪酬奖励,而且政治关联为这种交换行为提供了便利。其次,针对国内环境绩效指标难以统一的现状,本文以生态效率分析框架为基础设计的指标可以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最后,本研究是对民营企业环境治理、政治关联和高管薪酬相关研究的有益补充,对于明晰政府和民营企业资源边界、理顺二者关系,以及提高企业高管薪酬的激励效果存在积极意义。
三、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高管薪酬是高管与董事会(或业主)之间博弈的结果,然而在此基础上高管薪酬还受到其他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社会责任、宏观调控等(李燕萍等,2010)。政府和企业因价值定位不同而占有不同资源,以行政职能为主的政府拥有法规制定、行业支持和市场监管等权力,构成企业发展需要的外部资源,而以经济职能为主的企业则在投资、科技革新和税收上构成政府履行职能必不可少的支持。可见,以社会交换理论为基础的资源概念着眼于资源的相对有用性。政企关系中的政府资源可以理解为政府领域中能支持企业价值目标实现的要素,企业资源就是企业领域中能支持政府价值目标实现的要素。而也正是这种特性,促成了政企在资源上相互依赖、共谋发展。李维安等(2015)指出,民营企业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来换取政府金融方面的资源。事实表明,当企业环境绩效呈现低劣的表现时,媒体会相继曝光其对环保政策的“不作为”,因而企业会遭受公众和政府的强烈质疑与谴责。受制于这些压力,环境绩效差的企业会更致力于为提高企业声誉而改善环境绩效。由于环境问题不只是企业的问题,政府部门未能及时监管也是一大诱因,如果当地的环境问题得不到解决,对政府公信力和声誉也会造成损害。因此,政府也会极力向企业提出环保要求并提供相应帮助。政府的帮助与企业的配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资源交换、互惠互利的过程。相应地,公司高管作为企业政策的推行者,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作为对其治理环境的嘉奖。故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民营企业加强环境治理有助于高管获得较高的薪酬。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是孤立的,民营企业亦是如此。根据资源依赖理论,不同企业间资源具有差异性和不完全的流动性,由此企业必须依赖于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来获取特定资源,以保持持续优势。在我国,国有企业天然地与政府形成“父子”关系,使其在公司治理和政府监管上有相当大的便利。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民营企业受制于自身特点,无法天然拥有良好的发展条件,为了生存和发展,有必要采取政治手段来缩小这一差距(张建君、张志学,2005)。当前,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与政府建立联系,如高管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聘请离职政府官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投资公共建设项目等。政治关联作为隐形契约,使民营企业与政府在政治上达成一致。它降低了民营企业与政府交换的不平等性和不确定性,为民营企业高管通过治理环境迎合政府需求来换取金融资源提供了便利(李维安等,2015)。同时政治关联赋予民营企业高管在获取政府资源方面的高寻租能力,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这一能力会被市场定价,因此这一类高管往往拥有较高的薪酬(唐松、孙铮,2014)。故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政治关联会强化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正相关关系。
为了进一步检验政治关联对环境绩效和高管薪酬关系的影响是否只对特定行业有利,有必要考察重污染行业特征的作用。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环保法规强制力还较弱(Zeng et al.,2012;Wang,2013),企业可以游走在法律和利益的边界,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尤其如此,因而它们也会成为政府环保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当环境治理受到多方利益主体的关注时,公司加强环保投资能获得更高的公司声誉(Melo和Garrido-Morgado,2012)以及员工忠诚度(Dögl和Holtbrügge,2013),甚至还能规避环保问题带来的风险(Michelle和Rodrigue等,2013)。故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高管更有动力去治理环境,也需要及时与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以更准确了解相关环保政策,且此类企业的资源流动性更强。相比之下,非重污染行业受到政府环保方面的干预程度低,从而此类企业高管缺乏与政府建立频繁资源交换关系的需求。高管的工作重心不在于环境责任的承担,而在于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因此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相关性不显著,同时政治关联对二者相关性的影响也会减弱。故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非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其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正相关性较弱。
假设4:非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其政治关联会弱化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正相关关系。
四、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选择
本文的环境绩效数据通过企业年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手工收集获得,其他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本研究从国泰安中国民营企业数据库中选取2010 ~ 2013的所有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并按以下标准对样本进行筛选:①剔除存在行业特殊性的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②剔除年报中缺失高管薪酬、相关财务数据以及公司治理信息的公司;③考虑到极端值对统计结果的影响,剔除ST、∗ST公司。最终得到257家民营上市公司共840个观测值。
(二)模型设计和变量说明
1. 模型设计。为了检验假设1,即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关系,同时考虑到二者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本文建立了以下两个模型,以进行模型选择:
COMP=α0+α1EP+α2INDIR+α3DUAL+α4TobinQ+α5ROA+α6SIZE+α7LEV+α8Gov+YEAR+ε (1)
COMP=α0+α1EP+α2EP2+α3INDIR+α4DUAL+α5TobinQ
+α6ROA+α7SIZE+α8LEV+α9Gov+YEAR+ε (2)
其中:COMP代表高管薪酬,为被解释变量;EP代表环境绩效,为解释变量;其他为可能影响高管薪酬的控制变量。
为了检验假设2,即政治关联如何调节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关系,本文建立了模型(3),如下所示:
COMP=α0+α1EP+α2PR+α3EP×PR+α4INDIR+
α5DUAL+α6TobinQ+α7ROA+α8SIZE+α9LEV+α10Gov+
YEAR+ε (3)
模型(3)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政治关联变量PR及其与环境绩效的交互项EP[×]PR。
为了检验假设3和假设4,本文建立了模型(4)和模型(5),如下所示:
COMP=α0+α1EP+α2POIN+α3EP×POIN+α4INDIR+α5DUAL+α6TobinQ+α7ROA+α8SIZE+α9LEV+α10Gov+YEAR+ε (4)
COMP=α0+α1EP+α2PR+α3EP×PR+α4POIN+α5EP×PR×POIN+α6INDIR+α7DUAL+α8TobinQ+α9ROA+α10SIZE+α11LEV+α12Gov+YEAR+ε (5)
模型(4)在模型(1)的基础上引入了重污染行业特征POIN及其与环境绩效的交互项EP×POIN。模型(5)在模型(4)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重污染行业特征、环境绩效及政治关联的交互项EP×PR×POIN。如果EP×PR的系数显著大于0,而EP×PR×POIN的系数显著小于0,则说明重污染行业民营企业中,政治关联对环境绩效和高管薪酬关系的影响小。
2. 变量说明。
(1)高管薪酬(COMP)。由于目前我国高管持股比例较低,不具有普遍性,因此本文采用公司前三名高管薪酬总和的对数作为高管薪酬的代理变量。
(2)环境治理(EP)。环境治理的效果主要用环境绩效来度量。国外学者对环境绩效的测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种是采用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的生态效益指标来打分;第二种是结合美国环保署有毒物质释放清单的排放指数和公司问卷调查结果设计评价指标来测量(King和Lenox,2002)来测量;第三种是采用ISO14031环境绩效评价标准体系中的指标来逐一评价。目前国内尚未建立成熟的环境绩效数据库,因此国内学者对环境治理的指标选择标准不一。大多数学者以国家环保总局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为依据,构建多指标的环境评价模型研究环境绩效,也有部分学者认可根据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环保奖的级别来赋值打分评价企业的环境行为(Zou H. L. et al.,2015)。考虑到数据取得的便利性,本文用生态效率指标测量企业的环境绩效。它是指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与环境负荷之比,其计量公式为:EP=Ln(NI/ESC)。其数值越大,表示环境绩效越高。显然该值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3)政治关联(PR)。为了保证样本的准确性,我们参考李维安等(2015)的做法,首先通过国泰安公司治理数据库中的高管简历做初步判断,然后借助百度搜索对不确定的样本进行一一甄别。将政治关联设定为0-1虚拟变量,公司存在政治关联取1,否则取0。此外,考虑到不同层级的政治关联可能会对主要变量的相关关系产生不同影响,本文还将政治关联分为中央性政治关联(Center)和地方性政治关联(Local)。
(4)重污染行业特征(POIN)。根据2010年9月14日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火电、钢铁、水泥等16类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本文将行业特征设为0-1虚拟变量,非重污染行业企业设为1,重污染行业企业设为0。
(5)控制变量。根据现有研究,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公司治理变量(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经理兼任)、经济变量(托宾Q、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企业性质)、年份等控制变量。
五 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从表2可知,样本中高管薪酬的均值为13.747,而标准差为0.813,说明不同企业的高管薪酬总额存在一定差异。就环境绩效来说,企业间的差异较大,各企业对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显然不一致。样本中67.4%的企业为有政治关联的企业,证实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政治关联行为具有普遍性,其中地方性政治关联占到总样本的68.5%,远超过31.5%的中央性政治关联,说明民营企业更倾向于建立地方性政治关联。
(二)相关性分析
由于政治关联变量和重污染行业特征均为0-1虚拟变量,其他主要变量为连续变量,我们对变量进行了Spearman相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中可看出,环境绩效、政治关联都与高管薪酬显著正相关,而行业特征与高管薪酬无显著相关性,这与预期一致。其他控制变量大部分都与因变量显著相关,这说明模型的变量选取较为合理。另外从解释管薪酬是正相关关系,即环境治理得越好,表明高管越“努力”,相应地高管薪酬就越高,这与前述相关性分析一致,假设1得到验证。这一结论说明了民营企业家的环境治理行为并没有偏离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带有强烈的自利动机。
2. 环境绩效、政治关联与高管薪酬的回归分析。为了检验假设2,我们在模型中加入政治关联PR以及政治关联与环境绩效的交互项EP×PR,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第2列为全样本进入模型(3)的回归结果,而第3、4列分别表示将所有样本按政治关联类型拆分为中央(Center)和地方(Local)后进入模型(3)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全样本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回归系数为0.302,环境绩效与政治关联交互项EP×PR的系数为0.459,且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由此可见,政治关联强化了民营企业环境绩效和高管薪酬的正相关关系,假设2得到验证。进一步将企业按照政治关联的层级分为中央性政治关联组和地方性政治关联组分别回归后发现,二者与环境绩效交互项的系数都为正,但环境绩效与中央性政治关联交互项的系数要小于与地方性政治关联交互项的系数,且显著性较差,因此与地方政府建立政治关联是民营企业建立政治关联的主要方式。其原因可能在于,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与地方政府的紧密联系能使政企双方信息沟通更便捷、区域环境治理更具针对性和及时性。
3. 环境绩效、行业特征、政治关联与高管薪酬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6。表6中回归(1)和回归(2)分别显示了模型(4)和模型(5)的回归结果。从回归(1)的结果来看,环境绩效的系数仍然为正(0.43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非重污染行业与环境绩效交互项EP×POIN的系数却为负(-0.256),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非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环境绩效对高管薪酬的影响减弱,证实了假设3。回归(2)的结果显示,环境绩效的系数仍然大于0,政治关联与环境绩效交互项EP×PR的系数也大于0,但EP×PR×POIN的系数显著小于0,说明在非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里,政治关联对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关系的影响也减弱,假设4得到验证。从以上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当前我国政府掌握着资源的分配权力,从而使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能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有目的地迎合政府的环保号召,以换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4. 稳健性检验。为了验证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本文借鉴沈洪涛等(2014)的研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对企业环境表现的颜色分类,将环境绩效替换为五色离散型数据,即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对应5分、4分、3分、2分和1分,重新进行回归分析,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其中第2列为对模型(1)的再次回归,第3、4、5列分别对应模型(3)的全样本、中央组、地方组的再次回归结果,最后两列分别对应模型(4)和模型(5)的再次回归结果。此外,由于模型(2)已在上文模型选择中剔除,稳健性检验中不再考虑模型(2)。
从回归结果来看,回归(1)中环境绩效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且通过检验,与假设1相符。回归(2)中政治关联的系数不显著,但是环境绩效与政治关联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0.166),分组回归(3)和(4)中,两种政治关联方式与环境绩效的交互项系数都显著为正,且地方性政治关联的显著性要高于中央性政治关联,与前文研究结论相符。在所在行业性质影响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关系的稳健性检验(5)和(6)中,环境绩效与企业所在行业性质交互项的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而行业特征、政治关联与环境绩效三者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与假设3基本相符。其他控制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也与前文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综合来看,稳健性检验的结果较好,表明本文构建的模型和实证检验结果较为可靠。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环境质量获得较大改善,这与诸多企业践行保护环境的社会承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实际努力密不可分。民营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环境治理中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为了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治理环境背后的动机,本文以2010 ~ 2013年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了民营企业高管薪酬与环境绩效的相关关系,并考察具有不同行业特征的民营企业中政治关联的作用。研究表明,民营企业环境绩效的改善增加了其高管薪酬,且政治关联会强化这种正向影响,具体表现为:存在地方性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中环境绩效对高管薪酬的影响比存在中央性政治关联的企业更显著。进一步研究显示,重污染行业民营企业的环境绩效也与高管薪酬显著正相关,且政治关联对二者的影响更大,而非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则不显著。
民营企业与政府因资源占有差异需要相互依赖,谋求共赢,而政治关联则成为政企互利机制的桥梁。一方面,政府可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充分利用政府的扶持之手配置金融资源,以鼓励民营企业落实环保政策;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可以更好地表达诉求,为谋求自身发展寻找新途径。虽然短期内资源的流动能促成政企互赢互惠,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互惠并不能为民营企业主动参与环境治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长久动力,因为民营企业高管作为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有强烈的自利动机,其积极主动地执行政府环保政策往往是基于薪酬的考量。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完善公司高管薪酬制度。考虑到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的正相关关系,可以在薪酬设计中增加更多有关环境方面的补偿以提升企业环境绩效。其次,更大力度地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平衡作用,全面放开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检测市场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监督者角色,避免政治关联行为成为民营企业高管为寻求加薪而“主动配合”治理环境的途径。最后,强化民营企业的社会公民意识,尤其是重污染行业的民营企业,应该将社会压力转换成其内在的自发动力,自觉参与环境治理,实现企业、政府和公众的多赢。
本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并未考虑民营企业环境绩效与高管薪酬可能存在的内生性,以及环境绩效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在后续研究中做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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