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9 期
总第 485 期
总第 48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姚文英
【作者单位】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一、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中的折旧取值问题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包括以全新的固定资产替代原有同型号的旧固定资产的更新项目和以新型号固定资产替换旧型号固定资产的改造项目两类。在是否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时,常采用的方法是差额内部投资收益率法和差额净现值法,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均需要计算差额净现金流量(△NCF)。
△NCF通常可以使用如下简化公式计算:①建设期为0,则:建设期△NCF=-(新设备投资额-旧设备变现价值);经营期△NCF=净利润差额+折旧差额抵税+旧设备处置损失抵税(-收益纳税)=(营业收入差额-经营成本差额)×(1-所得税税率)+折旧差额×所得税税率+旧设备处置损失抵税(-收益纳税);终结点△NCF需再加上新旧设备残值差额。②建设期不为0,旧设备处置损失抵税(收益纳税)计入建设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