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7 期
总第 523 期
总第 523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陈 辉 张景华(博士) 龙慧君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成都 610074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江苏扬州 225007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成都 610031
【摘 要】
【摘要】 客观事物存在普遍联系,并有其发展规律。唯物辩证法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一般规律,是一种科学的宇宙观,因此可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观察和处理问题。对于认识会计本质而言也是如此。本文基于唯物辩证法观点,认为会计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实践,认识这一点有利于建立正确的会计理论和会计规则,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前提。
【关键词】 辩证唯物主义 会计 本质
一、有关会计本质的几种理论观点
1. 信息系统论。对这一观点笔者理解为,会计内在于生产过程,具有“生产”职能(会计信息的生产、加工),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理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及理性思维的深化,导致理性活动的目的和手段的可测量性,利润成为资本主义企业活动一致的、可以测量的目标。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奥斯卡·兰格,他认为“复式记账的发明,使企业活动的一切元素连同结果的全部计算成为可能”。美国会计学会1966年在《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中将会计定义为:一种识别、计量和传播信息,使信息的使用人得以有根据地判断和决策的过程。这为会计信息系统论开了先河。而这一定义,同样只是在另外一种情境及观念支配下对表象的描述。信息系统论的理论观点是从西方会计研究中起源并有所发展的。国内最早支持这一理论观点的是会计学家余绪缨(1980)。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也持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