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1 期
总第 635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网络团购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  者
郭宗睿 唐 俐(教授)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重庆 400067)

摘  要
 一、网络团购业务的会计处理思路
传统的委托代销业务主要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对于视同买断方式,网络团购业务与一般委托代销业务,都是商品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到受托方,因此其会计处理是一致的。但是,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下,网络团购业务与一般委托代销业务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点。在团购活动中,团购网站不参与商品的周转与供给,因此,商品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与报酬没有转移给受托方。
在团购活动开始阶段,团购网站收到参与团购的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项,由于最低销量的限制条件,在团购数量没有达到最低限额前,团购网站要承担将款项返还给消费者的现实义务,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符合负债确认的条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如果在团购期限内,团购的数量没有达到商家规定的最低限额,活动取消,团购网站应将款项返还到消费者的账户,确认负债的减少,应做相反的分录。如果团购活动成功,团购网站应该将预收账款形式的负债转为应付账款形式的负债,借:预收账款;贷: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