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5 期
总第 629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如何选择不同销售方式节税

作  者
西文俊 侯如松

作者单位
(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东营 257091)

摘  要

      【摘要】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别对几种促销方式进行分析,并提出企业应当根据税法规定,对销售方式进行合理选择并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企业税负。
【关键词】销售方式   以旧换新   还本销售  纳税筹划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市场份额,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购销活动中采取多种特殊、灵活的销售方式。因不同的销售方式税收待遇不同,所以企业应在现行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销售方式进行合理选择,并对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促销、节省税收和增加利润的目的。
一、以旧换新销售方式下的纳税筹划
法律依据: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时,以一定的价格回收相关的旧商品,以实现促销目的。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应按新商品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缴税款,由于销售新商品和回收旧商品是两类不同的交易活动,旧商品的收购价不能直接冲减新商品的销售额;回收的旧商品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销售旧商品仍然缴纳一次增值税,企业势必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