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2 期
总第 600 期
总第 600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马秀丽
【作者单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 510300)
【摘 要】
【摘要】企业产品的加工方式通常有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加工方式选择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税负及现金净流入的大小。企业所属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产品类型(是否应税消费品)及潜在受托方所属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等均为影响加工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更为有利的加工方式。
【关键词】加工方式选择 全程委托加工 阶段委托加工 自行加工 纳税筹划
企业产品的加工方式通常有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加工方式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税负及现金净流入大小。同时,企业所属纳税人身份、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潜在的受托方属于何种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都会成为选择加工方式的重要影响因素。
企业可通过合理选择加工方式以达到节约税费流出、增加现金净流入的目的。为更清楚地说明问题,现分别假设企业所属不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加工不同的产品类型(应税消费品或非应税消费品),再结合潜在受托方所属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列举阶段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委托方继续加工成另外一种产品)、全程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出售)、自行加工三种方式下的案例进行相关指标计算及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