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3 期
总第 601 期
总第 60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柯轶超 王申晨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广州 510632)
【摘 要】
【摘要】基于业绩的薪酬机制是减少代理成本的手段。本文以2008到2010年间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研究当上市公司业绩高于行业平均业绩而表现为正向业绩、业绩低于行业平均业绩而表现为负向业绩时高管薪绩敏感度是否具有差异,即薪绩敏感度是否具有“横向不对称性”,以及薪绩敏感度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情况。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上市公司表现为正向业绩时的薪绩敏感度比负向业绩时的大,为正向业绩时民营企业薪绩敏感度大,为负向业绩时国有企业薪绩敏感度大。
【关键词】薪绩敏感度 横向不对称性 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
现代公司的出现促进了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但委托代理问题也由此应运而生。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目标的不一致、公司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代理人可能忽视甚至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以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要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必须使经理人的利益与企业利益趋于一致,有效激励和约束代理人。斯蒂芬.P·罗宾斯(1997)曾对80项激励措施对企业生产力的影响进行研究,结果表明,薪酬激励使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程度最大,达到近30%,而其他激励方法仅能提高8%至16%不等。薪酬激励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