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3 期
总第 519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会计核算探讨

作  者
续 芹

作者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北京 100029

摘  要

  【摘要】我国目前有不少企业涉足商品期货交易,但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关于商品期货会计的具体规定。本文通过对现行有关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准则的解析,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会计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并通过举例给出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供企业在实务中借鉴。
  【关键词】商品期货   公允价值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

  目前,我国虽然没有直接针对商品期货的会计准则,但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对商品期货的会计处理是有直接借鉴意义的。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核算进行了规范。事实上,国际上现阶段有关商品期货的会计规范已基本上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得到了反映。那么,根据我国目前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进行商品期货会计处理时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本文拟借鉴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探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