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3 期
总第 519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项目的指数化方法研究

作  者
陈平路1 陈波涛1 徐正云2

作者单位
1.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4 2.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武汉 430071

摘  要

  【摘要】本文在研究国外所得税指数化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情况提出了一种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的指数化方法,并对其中减除标准和级次两个方面进行了指数化处理;同时探讨了与个人所得税“内在稳定器”功能相适应的指数化调整方法,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工薪所得   指数化   通货膨胀

   一、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国际经验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指数化方法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美国属于较早实施税收指数化制度的国家。198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经济复兴税法”,规定从1985年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非完全的指数化方案。此方案主要是对个人所得税的负税额、零税率级数额以及各个税级的上下限实行指数化,以避免因通货膨胀引起“税级爬升”,从而有效地抑制了基本扣除标准随物价上涨而缩水的问题。而大部分OECD国家则更多地采用自行决定调整方式来缓解通货膨胀的影响。表1列出了一些欧盟国家的税收指数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