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5 期
总第 593 期
总第 593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作 者】
储长应
【作者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合肥 230022
【摘 要】
【摘要】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对管理公共资源的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意义重大。有人提出将审批程序由“先批后审”改良为“先审后批”,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提出要根据单位实际、针对不同情况、结合预算和授权管理等来重新设计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这一程序也体现了程序控制的牵制性原则,并具有较好的程序经济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财务支出 报销审批 程序设计
很多关于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方面的文章提出,将传统的领导在会计人员审核之前审批变为领导在会计人员审核之后审批。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认为这一观点值得进一步探讨。下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的优化作简要分析。
一、“先批后审”变为“先审后批”后存在的问题
钟爱军(2005)指出,传统的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字→有关负责人审批→会计人员核算→报账和入账,他同时指出了这一程序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优化的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即:经办人出具财务收支凭据→部门负责人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根据有关计划、合同、政策等进行财会审核→主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批准→会计人员处理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