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3 期
总第 509 期
总第 509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作 者】
吴敏艳
【作者单位】
江苏常熟理工学院
【摘 要】
【摘要】《小企业会计制度》自颁布以来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主要原因是小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都比较愿意采纳税法的规定。为了进一步简化《小企业会计制度》,减轻小企业的负担,建议《小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我国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此举意在减轻小企业的负担。但据有关调查显示,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并不是很多,80%以上的小企业会计人员都倾向于采用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就可以在年底免去很多调整事项,节约人力和物力。因此,本文拟对《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作一比较。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