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8 期
总第 576 期
总第 576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张仁清
【作者单位】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上海 200080
【摘 要】
【摘要】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对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它是后面合并抵销的基础。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的规定,运用实例详细解说了调整过程,并分析了对由此给合并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个别财务报表 报表调整 成本法 权益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有其特定的程序,在对企业集团内部交易进行抵销处理之前,先要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再对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本文拟从实务角度对这两项调整的方法和影响进行介绍和分析,以供实务工作者参考。
一、对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20)将企业合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即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前者,合并方法主要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都不改变其计价基础,所有资产、负债都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计价。而后者,则对主并企业和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的计价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即主并企业不改变其计价基础,而被并企业则要改变其计价基础,资产、负债按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计价。所以,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