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作 者】
牟小容
【作者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变迁历程的梳理,认为与费用化处理的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相比,现行税收政策下的有条件资本化处理的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在其基础上进行了延续和拓展。
【关键词】 技术开发费 研究开发费 费用化 资本化
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给予企业因研发活动而产生的研究开发费进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从我国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变迁历程来看,其以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界,经历了两大阶段:技术开发费的费用化阶段(1996 ~ 2007)和研究开发费的有条件资本化阶段(2008 ~ )。
一、技术开发费的费用化阶段(1996 ~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