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优化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的思考

作  者
钟爱军

作者单位
湖北襄樊

摘  要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予以重视。据笔者调查,许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还不完善,暴露的问题较严重,其通常做法是:先由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交有关负责人审批,再由会计人员核算,最后报账和入账。这种自上而下的程序是先批后审,从财务的有效监督时机上看,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领导批准在先、财会人员审查在后,使本可以做到的事前、事中监督变成了单纯的事后记录性监督,使会计监督延误了时机,也造成了财会人员的无所适从。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的不合理导致监督的错位,监督的错位实质就是监督的缺位,这使其被钻空子的可能性加大了。
      会计监督是财会人员的本职工作和基本职责。财会人员的先审查,可以使监督的专业权威意见在领导决策之前发表,给领导的审批提供具有直接影响的规范性参考。因此,对待财务收支,理应先由财会人员来把关,最后再由领导去定夺,这才合乎监督的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