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6 期
总第 38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符学忠 李桥娣
【作者单位】
海南儋州
【摘 要】
非货币性交易是一项非常规交易,它往往容易成为会计主体操纵利润的工具。而应收账款,由于其特有的性质,致使它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规范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2001年1月1日财政部重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准则》),并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两者对非货币交易业务上的规定存在差异,特别是对涉及应收账款这一资产的界定较模糊,笔者对此作以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