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2 期
总第 36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郭晓燚
【作者单位】
西南师范大学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中介绍的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的会计核算不仅需要区分为“投资当年”、“投资次年”、“以后年度”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对于“投资次年”及“以后年度”分得利润或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只有在存在清算性股利的情况下才适用,否则需要按照《准则》中的补充说明进行会计处理。另外,对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及以后恢复的金额还必须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为此,本文特介绍一种成本法下持有收益的简易会计核算方法,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