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6 期
总第 40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预算会计重新分类问题探讨

作  者
王光辉 刘彬

作者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

摘  要

      【摘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预算环境的变化使得现行预算会计无法满足公共财政管理的需要,预算会计改革要求重新明确预算会计的分类。本文从社会环境的变化、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出现等几个方面入手,对预算会计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重新分类。
  【关键词】预算会计   改革   重新分类

      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狭义)建立于1998年,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大类。近几年,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设计的预算管理模式已开始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或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大量兴起等。这些使得原有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要求对预算会计体系进行改革。自2005年1月1日起,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会计作为一个特定的会计分支已为政府所认可,也预示着新一轮预算会计改革的开始。本文仅就预算会计改革中的重新分类问题作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