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1 期
总第 385 期
总第 38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监督
【作 者】
陈艳萍
【作者单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摘 要】
随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也越来越关注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意见,并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审计意见做出相应的决策。然而,广大社会公众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的认识上还存在着误区,这有可能导致其做出错误的决策。本文拟对此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审计意见及其类型的界定
本文所指的审计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所获取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所发表的意见。因此,审计报告可以根据审计意见的不同类型分为四大类: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