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1 期
总第 38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有关现金流量表的若干问题探讨

作  者
倪侃侃

作者单位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一、购买或处置子公司的问题
  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涉及两类现金流:一类是购买或处置子公司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即股权对价;另一类则是由于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而增加或由于不再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而减少的子公司现金,即在购买或处置日子公司的账面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规定,这两类现金流应当以净额在“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或“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但是如果净额出现红字,即当购买或处置子公司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小于在购买或处置日子公司的账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又应如何处理呢?相关准则及制度并未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