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1 期
总第 527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试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

作  者
董庆慈

作者单位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探讨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方式,然后进一步分析了财务总监制,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出资人财务监督   财务总监   委派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就是从出资人的目标出发,以子公司中的资本运作及其体现的企业行为为客体所实施的监督。出资人财务监督与经营者财务监督相比,有着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手段。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通过对会计信息变动的监督来实现对资本运作的控制;二是通过对企业行为的监督来实现对受托责任人——经营者行为的控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监督的方式
  1. 会计人员委派制。会计人员委派制是由集团型企业的母公司向其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为派驻企业提供会计业务服务并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当前,会计人员委派制实际上建立在两个不同的认识之上:一是对被委派人员的身份或立场的认识,也就是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应站在谁的立场上,对谁负责?应由所有者来委派还是由经营者来任命?二是对会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即会计监督属于企业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是对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还是对经营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