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7 期
总第 39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黄江泉
【作者单位】
湖南怀化学院
【摘 要】
【摘要】我国出口贸易中存在高消耗、低产出、加工层次低、出口附加值少以及进口品中技术含量不高、核心技术缺乏、奢侈品过多、洋垃圾泛滥的问题,对此可以通过开征生态关税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加紧技术改造、提高产出效率、节约资源、减少浪费、控制污染、保护环境,为打造节约型、生态型社会创造条件。
【关键词】生态关税 绿色壁垒 节约型社会
一、开征生态关税的必要性
1.开征生态关税是应对反倾销的积极举措。因我国出口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未执行一系列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未将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成本纳入整个产品成本体系中,故其价格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然而,这极易遭受进口国的反生态倾销,使此类产品的竞争力降低或根本无法出口,造成产品积压或浪费。1979 ~ 2003年我国遭遇了500多起反倾销案件,其中绝大部分是因进口国的技术、绿色、环保等生态壁垒而引起的,我国每年因不符合进口国环境标准一项就损失近40亿美元。2006年欧盟两项绿色指令实施后,我国的家电出口直接损失将达300多亿美元。面对防不胜防的各种绿色壁垒,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依据进口国的环境标准,确立一定的出口品生态标准,征收一定的生态关税。我们可将在处理反倾销当中所遭受的损失以生态关税的形式从进口国那里得到一定补偿,然后再以生态补贴的形式将之转移给国内实行生态环保标准的出口企业。这样做既不会影响出口品的国际竞争力,又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还能在国际上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