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6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浅析审计公告的信息质量特征

作  者
古甘霖

作者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探讨了审计公告制度下审计公告的信息质量特征,认为审计公告的一般质量要求有客观性、及时性、明晰性及谨慎与保密性四个特征,并与会计报表的信息质量特征作了比较。本文认为两者都要求客观性和及时性,但审计公告强调明晰性及谨慎性与保密性,而会计报表强调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可理解性。
  【关键词】 审计公告   会计报表   信息质量特征

      我国1994年通过的《审计法》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这就为我国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审计署在制定的《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改进现行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建立适合于对外公告的审计报告制度”,“积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到2007年,力争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这个工作发展规划,表明了审计署大力推进审计公告制度的决心。那么,作为审计公告制度的载体——审计公告,它对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呢?它与会计报表的信息质量要求有什么不同?笔者对此进行以下阐述。
  一、审计公告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
  审计公告制度是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利用社会舆论监督这一工具促使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纠正和落实的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