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4 期
总第 40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构建反倾销导向出口产品成本核算系统

作  者
万欣钧

作者单位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摘  要

      【摘要】廉价的生产成本使我国的出口产品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使我国成为反倾销的“重灾区”。当前,我国出口企业应诉反倾销不力的原因不在于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差异,出口企业应诉反倾销的关键与核心在于提供真实可靠、反映本企业实质又有利于企业抗辩的产品成本和价值指标。同时,本文还就如何建立反倾销导向的出口产品成本核算系统提出建议。
  【关键词】反倾销   正常价值   结构价格

      一、倾销的认定:对产品出口价格正常与否的认定
  所谓倾销,就是指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世贸组织规定,只有满足三个条件,进口国才可以实施反倾销措施:①确实存在倾销;②存在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③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在应对反倾销调查的过程中,我国出口企业及相关组织需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抗辩:①我国出口产品没有构成倾销,即证明产品的出口价格没有低于其正常价值;②进口国国内产业没有受到损害,或者即使我国出口产品构成倾销,但进口国国内产业也没有受到损害;③我国出口产品即使构成倾销,但和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三个方面证明任何之一都足以取得应诉反倾销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