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8 期
总第 41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赵 娟
【作者单位】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探讨了我国在会计国际协调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规范现有的资本公积项目的问题,使资本公积及其相关内容的确认、计量能够按照资产负债观的要求具有前后一致的概念基础。
【关键词】资本公积 资产负债观 全面收益
财务会计对收益的确定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前者是传统的收益确定观点,即将收益视为产出(收入)大于投入(费用)的差额。后者则是指将收益视为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净资产的增加。这一观点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直接关注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与报告,资产和负债是财务报表的两个基本要素。近年来,西方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都在致力于研究企业业绩报告的改进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准则,要求列报全面收益。全面收益的概念采用了资产负债观。在会计国际协调的背景下,我国也出现列报全面收益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