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8 期
总第 41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刘庆忠 袁金回
【作者单位】
广东江门市新会河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摘 要】
【摘要】本文对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所出现的遗漏纳税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例提出了会计处理意见。
【关键词】房产出租 出售 纳税 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在优化资源配置、增收节支活动中经常发生房产出租和出售行为,因此产生一系列的纳税义务。但由于种种原因,事业单位往往遗漏了这些纳税事项,本文试就这些易遗漏的纳税事项及其会计处理作粗略介绍和分析,以引起有关事业单位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