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0 期
总第 552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提高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理性思考

作  者
谢 洁 黄 娟 王玉帅(博士)

作者单位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南昌 330013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南昌 330013 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南昌 330031

摘  要

  【摘要】本文结合江西省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实际情况,以案例方式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部门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和信息化滞后是阻碍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关键因素。为此,必须突破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以信息化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   社会保险   统筹层次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将社会统筹的层次提高到省级,并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全国统筹。为了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本文主要以江西省为例,对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谈些看法。
  一、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必要性
  1. 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险的功能。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对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化保险基金管理以及推进社会保险改革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企业缴费基数和缴费率必然走向统一,特别是保险基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能缓解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之间费用负担不均衡的矛盾,增强保险基金抵御大范围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发挥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