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0 期
总第 552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审计“审计署”问题的国际比较研究——兼论谁来审计我国审计署

作  者
张秀梅(博士) 徐 莉

作者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 100081

摘  要

  【摘要】针对由谁来审计“审计署”这一特殊问题,本文首先比较了英、美、德等国的审计制度设计,根据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提出对我国的几点启示,然后分析了审计我国“审计署”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最后提出:在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国家审计委员会,由其审计我国“审计署”的审计活动;引入国际同业互查制度,由国际审计组织来审计我国“审计署”的财务活动。
  【关键词】审计“审计署”   审计委员会   同业互查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和文献综述
  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审计署)主要负责审计国家预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实施情况,但审计署自身也有经费预算和财务收支,也应接受专职机构的审计,以避免权力无人监督时可能出现的审计腐败。当前英国、美国、德国、瑞典以及欧洲其他国家等都建立有专门的机构来审计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但是,我国还没有建立审计“审计署”的专门机构,这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审计的质量。所以有必要研究“谁来审计我国审计署”的问题,以提高我国政府审计报告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