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8 期
总第 410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解析

作  者
苏启坚 浙江绍兴 姜小华

作者单位
厦门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规范企业所得税核算,在内容体系和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上,同以往规定相比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新准则制定的基础是资产负债表观;②新准则制定的目的是规范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适用于企业所有的所得税事项,包括国内外的各种所得税影响;③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处理所得税,该方法是国际上占主流地位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④新准则充分体现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⑤新准则使得会计信息更具可比性。
  一、新准则对所得税核算的主要规定
  新准则的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阐述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两个关键概念,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要理解新准则,关键在于掌握这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