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8 期
总第 410 期
总第 410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邵天营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
【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短期投资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做出了新的规定。本文就新、旧投资业务相关准则在短期投资的初始确认、现金股利和利息的处理、期末计价等六个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并对新准则的改进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 短期投资 改进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变化最显著的当属与投资业务相关的会计准则。本文将对新、旧准则中关于短期投资的会计确认、计量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新准则的顺利实施有所裨益。
一、与投资业务相关的新会计准则及其对投资的分类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投资业务的具体准则主要有5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准则”)。这5项准则将取代2001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