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2 期
总第 39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作 者】
黎 明 宋 敏
【作者单位】
重庆工学院
【摘 要】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从财务费用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列示可以看出,财务费用反映的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即经营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投资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但是,属于投资活动的财务费用已经资本化,并列入了资本性支出(在建工程)。由于目前我国的费用资本化只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建,因此本文不涉及购建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筹资费用这一部分内容。另外,应该说明的是,以上对财务费用的定义和内容规范都是对非金融企业而言的,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等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